日土,藏语意为“枪叉支架状山下”。噶厦政府时期,日土县为日土宗。日土宗又分为宗政府和拉让两个机构。宗政府官员由噶厦政府从拉萨直接委派。拉让设堪布,由拉萨色拉寺委派。1961年3月设立日土县,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辖,1978年划归西藏自治区,隶属阿里地区管辖至今。县府驻日土镇。?日土县地处西藏西北部、阿里地区西北部,是我区边境县之一。面积7540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6平方公里。草场面积7000万亩,耕地面积0.73万亩。总人口6300余人。辖4个区,12个乡,30个村民委员会。喀喇昆仑山和冈底斯山支脉横穿全境,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平均海拔4500米左右,最高海拔为6800米。已知的矿产资源有砂金、铅、铬铁矿、硼砂、食盐等。日土县属半农半牧县。牧业比重较大,农业生产局限性很大。土特产品主要有酥油、皮张、羊毛、牛羊绒、裂腹鱼、斜齿裸鲤鱼等。
日土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